儿童节特辑 - “保护儿童”和删查性少数作品
由标题可见,本文按计划本应在六天前问世;奈何我一向高估自己的做事效率+越写越觉得糟糕透顶而垂首顿足;拖延至今,文章仍旧全然不成人形()先凑合着看吧,我再多写写
每到“六一”,必然提到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Pride Month);从这里出发,往往先讲立法层面,又经常延展到如何去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纯洁,而众所周知,这又似乎必然地包括对于LGBTQ媒体内容的打击。
这一论趋势不仅限于儿童节——对于性少数作品的审查与监管的一个常能听到的论点便是“保护少年儿童”。这是否有任何道理?
“小孩”似乎可以成为万能的反对依据,因为小孩是纯洁而美好的,而性少数内容必然是破坏这一纯洁与美好的危险物品,或至少是“造成误导”的可疑物品。是这样吗?
遥想若干年前,那还是从未存在的黄金童年时代,《冰雪奇缘2》即将上映;困在课外班的我在课间休息为了避免过于尴尬的沉默与同学强行制造话题。 我说:“听说他们会在新电影里给Elsa安排一个女朋友”。同学表示惊讶,其语言大概意思是“那怎么行,有小孩要看呢”。那时,我或许有十三岁,对方似乎十五岁上下,因此,这一在此语境完全没能预料到的“save the children”的论点让我一时摸不着头脑,这一聊天项目也就此夭折了。
若干年后,当我发展出了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终于得以继续这一悬置的争论。
首先,
有关保护,以及“保护”的潜在危险
相互保护在任何社会关系中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他人的保护,因为我们很脆弱,构成我们身体的组分柔软而易碎——锋利金属、子弹、饥饿、极端气候、以及他人的凝视都能轻易穿刺它。而对于未成年人,由其于年幼带来的有限的经验、判断力和社会资源,使其有时格外的脆弱,这都是不可否认的。因此,“保护儿童/少年/青年/etc”在理论上是一个完全正当/合理的目标和宗旨。
——但是
“保护”这两个字需要谨慎使用,因为,作为一个使用得尤为随意的词语,它有很沉的包袱和大量容易落入的误区。
一方面,“保护”往往暗示着,被保护者没有自主能力
例如,广受诟病的“中国男孩保护中国女孩”一类的论调的背后,所带有的暗示包括但不限于下
- 中国女孩可怜、无助,且缺乏判断力;
- 相较而言,中国男孩强大而智慧;
- 中国男孩对于中国女孩有某种优先配给权;
先不说这些预设是否全然没有道理(我确实认为它们全然没有道理,但是这暂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以“保护”为中心词的提案可以成为一个用来隐藏其他预设的小技俩——如果有人直接罗列以上三条作为公理,并以此推演,立刻就会有人会质疑这些“公理”的合理性;但当“保护”二字被圈出外加下划线,乍一看,正义凌然、无可指摘。我们一怔,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另一方面,“保护”可以切断与“危险个体”的共情
当我们谈论“保护”时,着重点从共情走向仇恨往往只在一念之间。而仇恨非但不能给我们智慧的洞见,反而将已有的偏见无数倍加成。
在国际关系中,我们目睹到,自我保护的本能在媒体风向中可以很快被煽动、扩大成极端的民族主义与排外情感(bro just look at what's happening in america)——而当这样的情感爆发,最容易受伤的永远是本就缺少资源而几乎不可能为一开始的威胁负责的人,如严重缺乏社会保障的工人阶级外国移民。
如果你“危害社会”,那么一切社会对你造成的伤害都算作“正当防卫”,任何针对于你的伤害都是正当的。因为伤害邪恶势力是正义的,而且对待邪恶势力越是心狠手辣,越确证你的正义——这样的us vs them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逻辑。
where that leaves queer children
可想而知,不幸落入这两端的任何一端都不太好受;谁都不希望别人以为自己毫无主体性,也不想要被当作满怀阴谋的大恶人。两者不但都与事实不符,而且十分伤人而带有极大侮辱性,而其伤人的效果正因其打着助人的旗号而更甚。
然而,如果你倒霉到了极点,以至于同时落入两端,那实在是糟糕透顶了。
那实在是糟糕透了。
可以见得,这一“保护未成年人”把性少数未成年人放在了一个很是......尴尬的处境。按照上文所提及的逻辑,ta们的身份使其在名义上既是受害人又是加害者,既受保护又受提防,而受“保护”的具体途径又是使其统统消失——逻辑的线条拧成一团,似乎要ta们既纯良又腐败、既无力又可畏、既存在又不存在。
被“保护”的这些“未成年人”是谁?
《规则的悖论》中,David Graeber指出,“公众”是一个很奇怪的群体,至于它们具体的组成人群比较模糊。理论上,“公众”似乎应该指代“在一个社会中一切具有需求、欲望、关系等等的对社会产生影响的成员的总和”。但实际操作中,这一范围飘忽不定,而其内涵界定尤其受语境影响。
例如,当报导公共交通员工罢工活动时,媒体经常评论道,这给“公众”带来了巨大的不便——这看似合理,却包含了许多与定义相矛盾的暗示和预设:
- 罢工者并不算在“公众”以内;
- “公众”不会示威游行,但是它永远按时通勤上班。 同时,如果罢工者成功,即提升了工资待遇标准,这会是一个公众的福利——但这一点几乎从来不会被当作重点。
“未成年人”的使用和“公众”如出一辙——它们理论上指代一些人群,但是在实践中,它们的使用与定义往往选择性地有所出入。
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口号删查性少数媒体,和以“保护公众利益”为由批判社会运动如出一辙。它用一个看似不偏不倚的概念当作头衔,而暗中有选择性的将部分人开除在外——似乎这些人的需求和受到的伤害不重要,或者说,这些人根本不存在。
酷儿媒体的至关重要性
我本想,这是不言自明的,完全不必多谈;但是又想,很多好像显而易见的道理,在被别人说出来之前,自己的确是没有想到的,那么 ——对于性少数未成年人来说,酷儿媒体(粗略地描述为LGBTQ主题/视角/受众的作品)是一条生命线,是尤为重要以至于事关生死的。
词语很重要。我们用词语来描述我们的经历,并因此找到和我们有相似经历的人,并相互交流、理解与支持。这样的支持使我们更加快乐、健康,和坚强。相反,特定词语的缺乏,或者特定词语被暴力剥除,造成的是巨大的创伤。
——当社会的词汇库里面找不到词语来描述你的经历,你就很难与他人分享,很难进行交流、分享,和相互支持。或许真的只有你自己——而如果真的只有你自己,你怎么知道这不是你臆想出来的?
你感到孤立无援,而无法找到可以为你提供支持的人,也无法找到那些需要你的支持的人。你开始怀疑你的经历与感受是否是真实的——你开始怀疑你自己是否是真实的。
如果一棵树在森林里倒下,而没有一个人听到,那么它是否发出了声音?
当你的社会集体地有意否认你的真实性,当关于你的词语被从词汇库中选择性剔除,当与你类似的人被重复无数次被边缘化、细微化,甚至透明化,当你的经验被宣布无效——从最粗俗、最表浅的层面来说,那是一种很疼痛的经历。而长期疼痛是一种于自身十分危险的处境。
调查研究一致表明,性少数青少年在各项心理健康问题指数上显著高于同龄人。这一结论毫不令人吃惊(你只用上几天中学就能在午休时间的“无辜”的谈笑中沉浸式体验到少儿所具备的残酷),但令人难过,更加令人难过的是,这一情况似乎并未进入过最大声号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人的考虑范围之内。
在这一处境下,一面被剥夺、一面被定罪、一面又被否认其存在,似乎确凿并不能起到对人的生命的支持作用。
关于性少数儿童的存在性
(对不起,我自己也觉得这一标题非常愚蠢,“酷儿们也有童年”——不愧是震撼时代的发现)
但是我发现这似乎并不是我以为的显而易见的常识——不久前,一位在很多领域知识广博的友人对我发表了“16岁对女同来说太年轻了”的深刻见解。我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普天下的女同都无机生成在17岁生日当天。
玩笑放在一边,这样的耳熟能详的说法(还有“众所周知跨性别者被发明于上世纪50年代”)与“保护未成年人”不谋而合——如果你想要有底气地声称存在酷儿内容或者的媒介是对未成年人的威胁,进而将关于某一人群的内容从公共文档和公众区域剔除,你必须先说服自己,未成年人、儿童,很容易受到伤害而需要保护而的人,不包含这些人。如果一些人是危险的、有阴谋的,甚至是暴力的,针对于他们的伤害就不是骇人的暴力行为,而是在“保护”我们的社会和儿童,是英勇高尚的。
即使直接找到性少数儿童来与其对峙,同样被卷进扭曲的逻辑怪圈——既然我们已经(毫无事实依据地)设立了“未成年人全都百分百是纯洁无瑕的极度缺乏判断能力的一张白纸(“一张白纸”当然不是指没有预设,而是符合“正确的”预设)——那么任何一个可以自我指认的未成年人必然已经被蛊惑,而我们不但不应该因此怀疑我们预先的假设,反而应该将其视为未成年人已经受到威胁的铁证。
环形逻辑围成环了((((gesticulating wildly
稍稍扯远:
有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似乎了解、喜爱文艺作品的人,对它们于“现实世界”的影响往往倾向于悲观;而不那么看得起文艺作品、对其没有很深厚情感的人,却倾向于夸大文艺作品的影响力。出于个人经历和主观情感,我相信,或是说想要相信文艺作品于人身心强大的作用。可是由于对现实的观察,又仿佛不得不承认文艺创作对于所谓的“真实世界”是非常无力的。 ——像《鱿鱼游戏》一类借喻展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痛苦为主题的富有“反资本主义”情感的节目在全球大受欢迎,而观众们看完后去购买节目周边却不感觉有什么不合适;“耽美”内容在东亚大幅度流行,却没能点燃可见的追求同志权益的社会运动;
这不是针对谁的指责(这“以文艺作品作escapism来享用,而在现实中无实质作为”的罪名同样适用于我)——我只是想要强调,脱离人为的权力关系的文艺作品本身作为说服的工具是是有多么温和。
温和不是坏事——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具有“革命性”;革命的代价是革去人的性命,实在是不能也不应该随随便便拿出来的代价。 它将故事展现给你看,将情感吟唱给你听,也仅限于此;只要你不请,它绝对不会擅自进门。如果你要闭上眼,堵住耳朵,或是扭头就走,它绝对不会来砍掉你的脑袋。你对它不敬、不善、出尔反尔,它既不会,也不能拿你怎么样。
文艺作品,其中尤其是文字作品,可以算得上是媒介中最温和无害的了。每一句话都白纸黑字地写在那里,你可以把它拆开了研究透彻,一句句批驳回去;即使它十分的骇人,这仍被框在读者随时关闭书本的权力之内。
而你要是看那社交媒体上所谓的需要为毁坏儿童三观这一巨大罪名承担责任的的“毒童书”“毒绘本”;那罪名都一条一条写上来,简直是罄竹难书。
从经典的贴标签式的暴力、色情的诊断到了尤其侮辱人且定罪门槛极低的的“引导自杀”和“宣传同性恋”。
——未成年人做的事情,只要是非所欲的,就要归因为“不良引导”“有害影响”和“错误宣传”,一定是有心怀不轨之徒想要毒害祖国的花朵。
未成年人的心里头一定没有阴暗面,如果选择死亡,一定不是因为生命中遭遇令人痛苦与绝望的事情,也不是因为缺乏社会网络的支持,而偏偏是因为某些虚构作品包含自杀的描述; 未成年人也一定是顺性别异性恋,而如果现象与理论产生了偏差,非但不应该调整理论,反而应把理论当真理认为一定是受到了错误宣传的不良影响带来的误解,更应该对LGBTQ作品进行封禁,以保持未成年人的思想纯洁。这样的逻辑无法指出自己的荒谬,反而给自己确证。
尾声(aka我写不动了)
儿童需要保护。这一点无容置疑。我也同意,并非所有的媒介都适宜幼小的儿童接触。但这是一个特定而须具体问题具体商讨的事件,但如果以,比如说,是否有两个男子的嘴唇接触来界定实在马虎到不成方法。
然而,许多人对于“未成年人是怎样的一些人”这一问题的理解都非常浅薄,更别提“未成年人正面对怎样的难关”和“未成年人需要怎样的帮助”了。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缺乏了解而不自知,又或是不觉得成问题——没有了解和共情何谈帮助呢? 当代对于儿童媒体的监管,很难说是有用的保护,而更像是疑神疑鬼之类。
看到未成年人身受痛苦,却抢着去禁书;当未成年人迷茫不堪,便想着堵住一切的通道,只留下一条路——这已超过“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已有成为“头痛脚痛,一律堵嘴”之势。
就作为上一辈人如何关爱下一代这一主题,鲁迅有一席极单纯,极漂亮,又极富野心的话:
自己背着因袭的重任,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要放儿童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
写在百年前的一番话,在今天读来,让人越发难过。
不提“光明”与否,光是“宽阔”二字就难以追求;
我们对于如何使人的生命更美好这件事似乎有很大的误解——似乎一切要做的只有去除所有(界定模糊而变化莫测的)有害物质,相关的比喻永远是战争,和这个那个永恒地“战斗”,似乎不是你死便是我亡。能够生存的空间自然越来越狭窄。
我们现在很习惯于谈“保护”,“保护”的重点是“辨认危险分子”和“消除/远离危险分子”。可是真空不能维持生命。
很少被谈及的是,怎样去建立一个让人可以拥有活下去的欲望的生命。因为生命所需要的不仅仅与一切可能造成伤害的东西的隔离,更重要的是,怎样给予可以让人前进、可以支撑生命继续的能量与原因;
指认“危险分子”很容易,真正为自己和他人建立让人可以活下去的生命困难得多——而建立可以支持生命的关系要求我们将自己也置入一个脆弱的,裸露的,易受伤的境地,(正因此,我认为绝大部分“心理健康教育”完全没有效用——它完全不作这方面的努力,而只是停留在“你不应该不快乐”的宣讲)更别提,这一做法没有机会让你在名义上成为斩奸除恶的大英雄。
但那实际得多,有用得多——也有趣得多。
2025年6月7日